上海笠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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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卫生检测
1.公共卫生检测简介
随着人们对公共卫生认识提高,公共场所卫生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,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,预防疾病,保障人体健康,公共卫生检测必不可少。我司将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共同对公共场所卫生进行监测和监督。
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指公共场所项目竣工检测(发证检测)、年度周检。发证检测和复证检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测,评价其卫生状况,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。经常性卫生检测是指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取得卫生许可证之日起,至下次复核卫生许可证之间的一段时间内所进行的卫生检测,检测卫生状况达标情况,促使卫生状况巩固提高。
服务对象:酒店、餐厅、美容美发店、商场、文化娱乐场所等各类公共场所。
2.相关法律法规及执行标准
【法律法规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【2004】第17号
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列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
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列实施细则》卫生部令【2011】第80号
《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(修订)》沪卫监督【2009】27号
【相关标准】
GB/T 17220《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》
GB 9663《旅店业卫生标准》
GB 9664《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》
GB 9665《公共浴室卫生标准》
GB 9666《理发店、美容店卫生标准》
GB 9667《游泳场所卫生标准》
GB 9668《体育馆卫生标准》
GB 9669《图书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展览馆卫生标准》
GB 9670《商场(店)书店卫生标准》
GB 9671《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》
GB 9672《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》
GB 9673《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》
GB 14934《食(炊)具消毒卫生标准》
GB 16153《饭馆(餐厅)卫生标准》
GB/T 18204《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》
DB 31-359《足浴服务卫生要求》
卫监督发【2007】第221号《住宿业卫生规范》
卫监督发【2007】第221号《沐浴场所卫生规范》
卫监督发【2007】第221号《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》
3.检测项目
空气质量、噪声、照度和公共用品消毒。